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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薪金所得月减除费用标准”与“起征点”不同
发布时间:2011-04-26 发布者: 阅读:
 起征点,即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。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,不纳税;当课税对象数额高于起征点时,就要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。

  以工资收入2100元为例,因超出起征点2000元的最低界限,故按照2100元相对应的税率来征税。

  工资薪金所得的月减除费用标准,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。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,不纳税;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,则对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。以工资收入2100元为例,超出起征点100元,就按照100元相对的税率来征税。